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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4月1日 星期六

花敬群:未來將簡化都更程序、明確容積獎勵

花敬群:未來將簡化都更程序、明確容積獎勵




都更延宕六年,內政部次長花敬群坦言,勢必有更複雜的結構問題,因此未來將會朝兩大方向前進,一是簡化審議程序,二為容積獎勵明確化,非由審議委員會「討價還價」。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(30)日辦理「都市更新條例草案」公聽會,邀請專家學者對於都更提供意見。花敬群表示,都更的規劃雖需做全面翻新,但仍要分階段、分類處理,因都更條例六年都推不動,勢必有更複雜的結構問題以及現實壓力。

花敬群說,都更若繼續維持這樣的速度,台灣目前有300多萬超過30年的老舊住宅,10年後會超過500萬,20年後會超過700萬,速度非常快,再加上台灣不像日本有強大的法治基礎,在急迫的壓力下,沒有辦法「精緻」的推動都更,但「有多少量能就要做到多少」。

而為了減少爭議,未來勢必會朝兩大方向前進,一是簡化審議程序,二為容積獎勵明確化。

花敬群說明,過去容積獎勵可以得到多少,都是由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的委員,從六種獎勵項目逐一評估再給予,但要給予的獎勵比例並不一定;而未來只要符合一樣項目,就可得到固定比例的容積獎勵,但確切比例還需研議。

此次前來與會專家學者,多數對容積獎勵的明確性感到疑慮。OURs都市改革組織秘書長彭揚凱表示,容積獎勵現已成為都更的唯一目的,政府應強化其公益性,提供社會住宅或辦理弱勢住戶安置,且必須給予額度標準。

前台北市副市長、政大地政系特聘教授張金鶚也認為,都市更新有很大利益,使得大家目標已經不是改善環境,而是能夠得到多少好處,造成「要蘿蔔不要棒子」的現象,因此政府無論提供容積獎勵或稅賦優惠,都應考量正當性,不可浮濫,以免造成非都更戶的不公平。

另外,對於釘子戶的問題,張金鶚說,在修法上必須把價值透明、公開的被計算出來,遇到爭議時,也要明確訂定協商機制,不能容許讓釘子戶有「想得到好處」的想法,以免造成不良示範。(2017/3/30 經濟日報)


公會:都更修法不要造成民辦都更熄火


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舉行都市更新條例草案公聽會,中華民國不動產開發公會秘書長于俊明表示,都市更新不是單純的都市美化和創造價值的問題,而是國民集體安全議題,必須要公私協力努力推動,都更條例修法要提升都更效能,不要造成民辦都更熄火。


于俊明說,一個都更案包括整合在內,至少耗費10年時間,法律的安定性對產業界來說,非常的重要。尤其是都市更新條例各個條文環環相扣,如果條文不能銜接很好,會讓都更案難以完成。目前房地產市場尚待復甦、持有稅沉重以及2016年1月1日以後的房地合一實價課稅,都很難讓新的都更案得以推動。


于俊明建議修法要維持安定性,並且先解決現階段問題包括大法官第709號解釋合憲修法、審議要具明確性與預測性、提高租稅誘因與公權力允宜介入執行等。(2017/3/30經濟日報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