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中捷運生活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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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3月27日 星期一

高樓環評鬆綁? 環署鬆口

高樓環評鬆綁? 環署鬆口


高層建築依法需通過環評,台中市都發局行文建議環保署取消,房地業者表示,
「能鬆綁最好」,至少讓都審、環評一起審,免得增加不確定因素



高樓建築依法必須進行環境影響評估,不過台中市都發局行文建議環保署鬆綁,高樓建築應免環評,回歸都市設計審議即可,可避免重複審查、減少不確定性。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昨表示,確有此事,且連觀光旅館都可以不必環評了。

環評法規定住宅大樓超過三十層或高度一百公尺以上,辦公、商業或綜合性大樓二十層以上或高度七十公尺以上,應進行環評。

除了環評,高樓建築也得通過都市設計審議,才能取得建築執照。不動產業向中市都發局反映,都審與環評項目重複,審查意見不同時,常改來改去,延誤開發期程。

台中市不動產開發公會理事長邱崇喆說,「能鬆綁最好,否則聽到環評就頭大」;至少讓都審、環評一起審,免得增加不確定因素。

台中市都發局長王俊傑說,不只業界,不少都審委員也建議,高樓建築回歸都市設計審議,不要再環評;由於環保署正在修環評法,去年底發公文給環保署,建議高樓建築取消環評。

王俊傑說,十二層以上大樓須都審,要環評的高樓建築都會走都審程序,沒必要重複審查;以高樓建築最容易造成交通衝擊為例,在都審階段就會進行交通影響評估,環評又得做一次。

另外,都審、環評無先後順序,王俊傑說,有些案子都審通過後送環評,環評委員有意見修改後,得再送都審通過,不同意見到底要不要改?常造成委員困擾。

詹順貴表示,都審和環評重複項目多,確實不必多一道程序「重複背書」,像民眾關切的風切、日照權等衝擊,都規定在建築法規,由都審把關即可。除了高樓建築,環保署也打算讓觀光旅館也免環評。

詹順貴強調自己是「務實派」,他說,環評關注的焦點在非都市土地開發的生態衝擊,都市有高密度人口活動,注重的交通、日照、風場等議題已經有都審把關,很少生態爭議。高樓建築拿掉環評,回歸開發主管機關審查,可落實把關、提升效率,也減輕環保機關超載的負荷,皆大歡喜。(2017/3/26 聯合報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