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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1月31日 星期日

買房找補 建商多討20萬

買房找補 建商多討20萬

上限2% 只須付1萬多「差點吃虧」



消費者向吳聆思行公司購買預售屋,完工後須找補給建商,依《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》,將土地、主建物、附屬建物、公設個別計算,找補2%為上限,須找補萬餘元,建商卻以4項混合計算,要他找補21萬。經《蘋果》介入後,建商同意找補萬餘元。建商表示,因先前未遇過此狀況所致。內政部與消保官皆認為,建商把無多出面積的土地都計算進去,並不合理。

北羅先生表示,2012年他向吳聆思行公司購買預售屋,今年1月初準備結清尾款時,發現權狀坪數登載86.62坪,比合約原記載的67.06坪還多,依約他須找補給建商,各項設施個別計算,單項最高找補2%,此案主建物多出0.18%,大小公設共多出12.27%,他依約計算,共須找補給建商1萬餘元,未料建商竟要他付21萬餘元。 

<公設應分開計價>


羅先生指出,建商以多出總坪數的找補上限2%乘以包含土地在內的坪數單價,計算出須找補約21萬元,但他請教過兩名律師,得知主要的差異是共有部分的大公設實際坪數比契約多12.16%,依照個別計價方式才正確,公設部分他僅須負擔2%,加上主建物找補0.18%,共找補1萬餘元,「差點吃悶虧」。不過他說,本月3日雙方協商時,他逐字逐句念出契約條文,建商仍堅持己見,導致交屋拖延超過1周。

<已依買方算法結清>


主管機關內政部地政司不動產交易科表示,建商針對多出的坪數,有權依照《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》要求買方找補,但此案建商把沒有多的土地算進去,並不合理。

新北市主任消保官王治宇說,此案消費者以主建物、附屬建物、共有部分多出的部分,分別計算才正確,「其他算法都不對」。

對此,吳聆思行公司回應,起初確實算出買方須找補21萬元,現願依買方算法結清尾款,並補充說明,先前從未遇此爭議,會請示主管機關,解釋找補的正確算法。羅先生則說,事後業者已與他誠意和解,完成交屋。(2016-01-31 蘋果日報) 


<預售屋面積誤差找補方式>


●主建物登記總面積如有誤差,不足部分,賣方均應全部找補
●主建物登記總面積如有誤差,超過部分,買方至多找補2%
●面積誤差之找補,分別以土地、主建物、附屬建物、共有部分價款,除以各該面積所得之單價
●若有爭議,可向各地消保官申訴,市話或手機直撥1950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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