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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10月28日 星期五

違建裝太陽能板就地合法 經濟部擬擴大推廣

違建裝太陽能板就地合法  經濟部擬擴大推廣


經濟部長李世光至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業務報告。記者張為竣/攝影

高雄市政府年初修法放寬屋頂或一樓車庫加蓋的違建,只要依改善為綠能設施,即可取得使用執照。經濟部長李世光表示,與桃園市政府也有討論,希望未來全國縣市一起努力推動

李世光上午至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業務報告,民進黨立委邱議瑩表示,政府發展太陽光電,現在很多縣市、公家單位都在爭取建置,但太陽光電建物必須要是合法建築,否則不能安裝。

邱議瑩指出,監察院去年公布,全台灣學校沒有建照有3534件,沒有使用執照有3821件,太陽光電在第一階段推動就遭遇困難。

邱議瑩說,根據《高雄厝設計及鼓勵回饋辦法》,沒有建照、使用執照的違建,只要改建綠能設施就能就地合法,此政策可大幅增加太陽光電建置普及率。

李世光表示,請內政部全面修訂《建築法》的工程太大,且緩不濟急;雜項建照只要縣市政府認定可以安裝,經濟部的補助就可以執行。

李世光指出,「高雄厝」的做法有與桃園市政府討論,希望未來全國縣市一起努力推動,此做法完全可以執行。

李世光表示,不是把違建「破破爛爛」的房子貼上太陽能板就可以,設計時有額外支架讓結構安全,否則就會變成發展綠能卻影響居住安全。

根據《高雄厝設計及鼓勵回饋辦法》,屋頂或一樓車庫加蓋的違建須無妨害公共安全、結構安全,屋頂裝設要裝設太陽光電,一樓車庫要打造露台、一半以上面積裝設太陽光電或綠化植栽,可就地合法。(2016/10/26 經濟日報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