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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8月25日 星期四

東豐快國道四號至石岡 規劃河堤替代案

東豐快國道四號至石岡 規劃河堤替代案




<沿大甲溪南岸開闢 近半與單車道共構>


東勢豐原生活圈快速道路一、二標(國道四號至石岡段)工程因重啟環評而暫停一年多,建設局廿四日提出「河堤方案」做為替代方案,強調較原「隧道方案」省錢、省時又環保。而「河堤方案」將沿大甲溪南岸開闢,近一半路線會與東豐自行車道共構。

東豐快一、二標工程原方案規劃在石岡區採隧道工程,因地質安全引發爭議,重啟環評後,一、二標工程必須進入二階段環評。市府昨天公布替代的「河堤方案」,將沿大甲溪河岸南側建構外環形式的平面道路,長五.三公里,可避開隧道,並仿照西濱快速道路的低路堤設計,減少工程規模及開採土方量;而為方便居民進出,兩側將有側車道,也會設置三處匝道。

河堤案中有二.一公里將與東豐自行車道共構,現在的自行車道會位移調整約十五公尺。建設局強調,新的自行車道兩旁將進行植栽,成為綠廊,更規劃在石岡壩管理中心旁興建自行車驛站,提供自行車補給、醫護與休息等服務,新的車道完成後才會改線,因此不影響民眾騎車。

<市府:較隧道案省錢 可提早一年完工>


建設局副局長顏煥義表示,隧道案工程經費大約四十億至五十億元,工期四十八個月;河堤案僅約廿四億元,工期縮短至卅六個月,可提早一年完工。九月六、七、八日,市府將針對河堤案到豐原、石岡、東勢舉行公開說明會,之後將兩案並陳,提送環評委員會。

建設局估計第二階段環評審查時間約一年,順利的話,可在一○六年底、一○七年初通過。

<反徵收聯盟:違背地方訴求 應走北岸>


東豐快速道路反徵收聯盟則發表聲明指出,地方長期訴求路線應走大甲溪北岸,因為北岸沒有住戶、離九二一斷層帶較遠,衝擊較小,市府的替代方案違背其訴求;另外,東豐快「一條道路、兩種環評」,該聯盟認為違法,已提出行政訴訟,在沒有合法環評、就沒有合法復工的前提下,全案應撤回,且所有行政作為應立即停止。(201/8/25 自由時報)